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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六弗遇过之;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《象》曰“弗遇过之”已亢也飞

2022-06-20 20:54:57 发布 浏览 285 次

上六,弗遇过之;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
《象》曰:“弗遇过之”,已亢也。

飞鸟以凶:按卦象,初失位,动而变正,卦成离,离为雉。上卦为震,震为动,雉动象如“飞鸟”。然初六不动、不变则应于失位之九四,动而变之则无应,故曰“飞鸟以凶”。

过其祖,遇其妣:父死曰“考”,母死曰“妣”。初为坤体之始,故称“祖母”。二在初上,则二已过初,故曰“过其祖”。筮得六二则动,动则变,变则二至四互有乾,乾为父,为祖,动而有乾,也是“过其祖”。乾伏坤,坤为母,坤伏则母失其象而不显,故曰“遇其妣”。

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:二本应五,然中有三、四阻隔,且有艮止。又因五失位不正不能下应二,使二不得应于尊居王位的六五。退而求其次,则与九三、九四相遇,此二位均为臣位。六二在艮而止,止而承三,以阴承阳,以下承上,无咎。

弗过防之:三得位应上,然为四所阻,三恃其阳刚之强,不愿过于防备四。

从或戕(qiāng)之,凶:二至四互为巽,巽为木;三至五互为兑,兑为毁折。九三为九四所阻,阳阳相敌,以木象入于毁折之中。戕,杀害。

无咎,弗过遇之:九四以阳居阴,失位不正,然居互巽之中,巽为入,入则遇五,易位而正,故无咎。四居于《小过》上震之初,震而动,动则上居于五,不用过即能遇五。

往厉必戒:四阳不正,前往会遇互卦兑,兑为毁折,应有戒备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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